<p>赵新才
当今社会,道路交通伤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。如何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,已成为许多学科领域的重要课题[1,2]。经广泛深入的研究和应用,机动车安全带对驾、乘人员损伤防护具有显著效果,且费用低廉[2-11]。
一、机动车安全带的使用现状
自1885年安全约束装置首次获得专利以来,各种形式的安全带逐步得到发展和应用。现被采用的安全带有腰带(lap strap)、单个斜跨式安全带(single diagonal belt)或叫肩带(shoulder belt)、腰带加斜跨式安全带(lap strap and diagonal)或称三点式安全带(three-point belt)、腰带加双肩安全带(lap strap with double shoulder harness)以及腰带加气袋(lap strap with airbag restraint)等种类[2]。
日本、美国、澳大利亚和欧洲国家均制定了安全带相应的技术标准,规范安全带的生产、安装[2]。对各种安全带的延伸率、耐寒性、耐热性、耐水性、耐磨性、染色坚固性以及带扣的面积、收卷装置的卷入力、耐久性、锁紧时的拉伸强度等均有严格的规定。随着研究的深入,新型安全带也在开发应用中。例如能量吸收式安全带、膨胀式安全带等。
在安全带的使用方面,自20世纪60年代广泛研究安全带问题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,全世界有40个以上国家立法强制使用安全带,采用从客车驾驶员、前排乘客到后排乘客,再到货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座人员以及对儿童的特殊规定,从郊区到城区的办法,逐步强制使用安全带。对未使用者,普遍处以罚金[2,3]。但是,安全带的使用率并不理想。澳大利亚是安全带使用率最高的国家,自维多利亚州1971年率先在世界上强制使用安全带以来,澳大利亚全国的安全带使用率近100%,取得良好的防护效果,事故死亡率显著下降。万人事故死亡率从1970年的8.0下降到1993 年的1.9。英国、日本、芬兰、德国、瑞典等国家的安全带使用率达90%左右,其余国家安全带使用率大多在40%以下[3,4]。
美国在安全带的开发、应用方面作出了特殊贡献。1969年开发研究被动式安全带;1973年将安全带与汽车发动机的点火开关联锁,以求提高使用率(后来废止);1977年颁布了被动式安全约束装置法案,并分别于1981,1982,1983年在各种车辆实施。近年,由于坚决推行安全带的使用,使安全带的使用率明显提高,交通事故伤害明显减少[5]。
安全带使用率的高低除与安全带扣紧后的活动性、舒适性和使用的方便程度以及安全带的收卷力等有关外,还与使用者的年龄、性别、职业、社会经济状况、受教育程度、是否饮酒或受药物影响等有密切关系。Williams等[6]以美国马里兰州6所中学学生为对象,按家庭收入状况,对安全带的使用进行了研究。结果显示,中学生中驾车人和乘客使用安全带的比例,随家庭收入的增加而增加;男性使用率低于女性,尤其家庭收入低的年轻男性安全带使用率最低。Bylund等[7]研究了性别、年龄、饮酒、地区、职业性质等与安全带使用的关系,发现45岁以下男性安全带使用率最低(63%),前排60岁以上女性安全带使用率最高(88%),饮酒后或受药物影响者安全带使用率极低(11%),城市安全带使用率(59%)低于郊区(78%),“白领工人”、学生安全带使用率(89%)高于“蓝领工人”(60%)。
二、机动车安全带的应用与致伤效应
安全带对机动车驾、乘人员损伤的防护价值已为多数研究证实[2-13]。美国每年死于事故的机动车使用者达3万人,若使用安全带,可减少60%的严重损伤和死亡,即大约可挽救1.8万人的生命,减少170亿美元以上的经济损失。使用安全带腰带和腰带加肩带是防止撞车损伤的最好方法,腰带和腰带加肩带分别可使27%和42%的人避免严重损伤,从而支持立法强制公众使用安全带。Rutledge等[8]报告3 901例交通伤患者中,不使用和使用安全带死亡率分别为7%和3%,二者比较有显著性差异(P<0.001);严重头部损伤分别为50.0%和32.9%,二者比较有显著性差异(P<0.001)。
安全带的防护机制:(1)对抗撞车时的减速度,使驾、乘人员不致与方向盘、仪表板、档风玻璃等物品发生第2次撞击;(2)分散减速力;(3)通过安全带的延伸作用,再度缓冲减速力的作用;(4)防止驾、乘人员被抛出车外[3,9]。Evans对安全带的防护效果建立了评价模型[3]。Silvares等[10]利用这一模型对安全带的效果进行了深入的量化研究。安全带的使用可使60%的驾、乘人员获救,其中腰带可使40%的驾、乘人员获救。获救的驾驶员中,93%是因防止了被抛出车外而获救,效果最佳;50%是因防止了撞击方向盘而获救。获救的乘员中,83%的后排乘客因防止了抛出而获救;82%的右侧前排乘因客防止了被抛出而获救,77%的前排乘客因防止了撞击仪表板而获救。这项研究值得注意的问题是,安全带没有在防止驾驶员、前排乘客、后排乘客撞击车门方面提高比例,获救率很低,驾驶员为29%,后排乘客为33%,前排乘客为15%。90年代后,车门侧气囊防护装置已进入研究应用阶段。
Christian报告在非致死性驾驶员和前排乘客损伤中,20.2%使用安全带,其中71.9%为连续性非致命性损伤,18.9%为中度损伤,9.2%为严重损伤,骨折占27.6%,面部软组织损伤占14.9%;79.8%未使用安全带,其中57.4%为连续性非致命性损伤,26.9%为中度损伤,15.7%为严重损伤,骨折占3.8%,面部软组织损伤占55.0%[11]。在强制使用安全带前12个月平均使用率为33%,损伤严重度计分12个月平均为4.1;强制使用安全带后12个月平均使用率为87%,损伤严重度计分12个月平均为2.2。驾驶员使用安全带每人平均损伤数为1.56,未使用安全带损伤数为2.17;前排乘客使用安全带损伤数为1.4,未使用安全带损伤数为2.25;后排乘客未使用安全带损伤数为1.57。
机动车安全带对驾、乘人员损伤的防护效果是显著的,但是,安全带在对抗撞击时特别强大减速力的过程中将会产生一些损伤[3,9]。
1962年Garrett等报告第1例因安全带所致损伤。之后,不少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,认为安全带,尤其是腰带和腰带加肩带,对人体胸、腹、盆、颈等部位可造成损伤[3,8,9,12,13]。Garrett等将安全带损伤称为“安全带综合征(seatbelt syndrome),其特征是胃、肠、肝、脾、脊柱、脊髓、血管的损伤,如擦伤、挫伤、裂伤、骨折、脱位等。在腰带所致损伤中,大肠、小肠穿孔和肠系膜断裂占84%,腰椎压缩性骨折和L2、L4骨折占32%;38例肩带所致损伤中,肋骨、颈椎、胸椎等骨折占53%,软组织挫伤、撕裂伤和肝、脾、大血管损伤等也较为突出,占29%。Baik等[13]报告,安全带损伤主要为脊柱、锁骨、肋骨、胸骨骨折和腹腔、盆腔器官破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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